华体会体 信息公开指南

发布日期: 2013-09-24 浏览次数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,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,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,本校编制了《华体会体 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、个人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
  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、个人可以在本校的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中查阅,也可以到本校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部门索取。

  一、主动公开

  (一)公开范围

 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《华体会体 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
  (二)公开形式

 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校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开:

  通过学校网站向校内外公开,网址为:

  学校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对以上网站作相关链接。

  此外,学校还将根据具体情况,分别通过报刊、广播、新闻媒体、信息公告栏、年鉴、简报、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、个人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。

  (三)公开时限

  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,学校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、个人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。

  (一)受理机构

  受理机构:华体会体 学校办公室

  办公地址:华体会体 综合楼924

  咨询电话:010-82303033

  传真号码:010-82303903